神與魔鬼之間的屬靈爭戰
主要經文:啓12章(參考申28章,約16:33,啓2、3章)
神在新約中所預言的爭戰是屬靈的宗教(教會)爭戰。
耶穌說他勝了世界。這話是指耶穌用真理得勝了的意思。啓示錄2-3章中所說的這一句「要得勝」,是叫(帳幕聖徒們)用見證之道戰勝魔鬼非真理的意思。耶穌在啓示錄2、3章中所應許的(福分)也是因著得勝才能夠領受的,所要爭戰的對象就是魔鬼的組織。
首先要看見聽見啓示錄2-3章的現場和出現的人物以及他們的行為,才能找出戰勝的方法,最終獲勝,進而領受所應許的(福分)。
在啓示錄13章的爭戰中魔鬼及其軍隊即龍的七頭和有十角的獸勝了帳幕聖徒,並把神的帳幕和帳幕聖徒佔為己有,而在啓示錄12章中神和(身披日頭的)婦人所生的孩子和他的兄弟得勝了,以致龍的組織從天上趕了出去,站在地上海邊的沙上。正因為得勝了,所以才有了神的國度與救恩,如申命記28章所記載的(得勝方)將擁有一切。
(所看見的)這爭戰有兩種:一個是靈與靈之間的爭戰,另一個則是肉體與肉體之間的爭戰。爭戰雙方是龍和龍的軍隊對神和神的軍隊。
戰場就是啓示錄13章的天上帳幕,第一場和第二場爭戰都是在這個地方發生的。即便耶穌在天上靈與靈之間的爭戰中得勝了,可如果在地上肉體與肉體間的爭戰中沒有得勝的話,魔鬼勢必不會離去與人同在。這爭戰是在靈界和肉界同時發生的。之所以稱此處為天上,是因為有日頭、月亮、星辰(選民)在這裡,還有天上帳幕。龍的組織就是從海即世上巴比倫進入天上帳幕的人。
用什麼戰勝了龍組織的呢?就是用耶穌的血和見證之道戰勝的。那見證之道是什麼?見證之道就是:龍的組織從(被稱為)世界的海中進入神的天上帳幕,做了啓示錄13章中所預言的事,即戰勝了天上帳幕聖徒,並且在聖徒們的額上和手上印了獸的印記,而聖徒們則受了龍組織的印記並敬拜了獸,以及進入這裡的七頭和有十角的獸就是啓示錄17、18章的淫婦所坐的魔鬼的國度巴比倫。
可見,這爭戰就是教理戰爭,此時所發生的事件就是證明此事的證據。所以,首先得有啓示錄13章的事件發生,(證人)才能看見後(對此)作見證。在這裡得勝的人聚集在神寶座前的玻璃海邊,他們成為盛神大怒的碗,審判啓示錄16章的背道者和獸以及獸的國度巴比倫。
這爭戰是由靈和肉體一同奮戰的,因著得勝,(得勝的)將得著啓示錄2-3章中所應許的(福分)。(這些福分是:)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、隱藏的嗎哪、白石、轄管萬國的鐵杖、神和天國及耶穌與得勝者同在,得勝者的同坐耶穌的寶座執掌政事。
如果(人)得不著啓示錄2-3章中所應許的,就沒有審判的權柄、嗎哪以及轄管萬國的鐵杖,也不能與神、天國和耶穌同在。所以得勝是必須的。